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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爱我大秦岭、保护大秦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暑期社会实践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总结全市中小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生活,充分展示广大中小学生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青春风采,挖掘一批暑期社会实践事迹,现就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爱我大秦岭,保护大秦岭”暑期社会实践征文活动。
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西安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西安教育电视台
三、活动时间1.征集时间:年9月1日-9月20日
2.评选时间:年9月21日-9月30日
3.公布时间:年10月中旬公布获奖名单
四、活动对象西安市范围内3-9年级学生和高中学生
五、征文要求1.采取层层推荐方式,各区县及有关新区、开发区分别推荐中学、小学各5所学校参与征文比赛,小学组和中学组每校各选送2篇。
2.作品内容题材必须是年暑假期间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社会实践,具体内容可以是所见所闻、实践纪实、感悟收获以及调查研究的具体成果等,应紧扣主题,颂扬大秦岭秀美风光,发掘大秦岭的内在精髓,充分反映时代气息,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
3.参赛作品题材不限。文章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严禁抄袭他人作品。
4.征文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小学生作文不超过字,中学生作文不超过字。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可打印)。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顺序为:区县(开发区)、学校和班级、姓名;在文章末尾注明学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及50字以内的个人环保宣言一条,个人二寸照片电子版一张。
六、评奖方式:1.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统一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获奖作品。
2.奖项设立:中学组、小学组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50名,发给荣誉证书。对参赛活动积极、选送作品质量较高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
3.优秀作品将会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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