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已经启动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一月市民最高已获得元奖励

10月18日从市治污减霾办获悉,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一个月以来,已收到市民有效举报件,发放奖励元,其中有一位市民获得元奖励。

  据了解,自9月14日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各职能部门积极宣传推广、快速响应处理、扎实核实查处、耐心沟通解释和严格审查核定,我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顺利开展,群众反映良好。截至10月14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和   市民贺先生举报的“石化大道两旁几家废旧饮料瓶加工厂长期偷排工业污水,致使周边水质、土壤出现污染”,经查举报属实,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对四家加工厂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封停,责令立即停产,并对场地内的废塑料瓶进行了清理。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予以举报人元奖励,这也是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得到的最高奖励。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是首次由市治污减霾办牵头、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举报事项核实、查处任务的全市性活动。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治污减霾,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寻找问题、着力解决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环境污染,营造全社会“同防同治、同心同责”的治污减霾工作格局。

  市治污减霾办专门出台了《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涵盖了机动车、垃圾清运、有机废气、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各类堆场、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燃煤污染、水源地保护、河道管理、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生物质及废弃物焚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等25类环境违法行为。比如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等机动车排放黑烟的;拆迁工地未采取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向水体排放、地下倾倒或偷排有毒有害废弃物或其他严重污染土壤、水体等都可以进行举报。对收到的有效举报事项,将按照职能分工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实与查处结果报市治污减霾办。市治污减霾办依据奖励办法作出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最高可获得元的奖励。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身边的环境污染了,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每位市民都积极行动起来,举报身边的污染行为,让城市环境更好。市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专栏;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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