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劳动工伤律师王金萍劳动合同到期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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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到期后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一般而言,若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可以认定工伤并获得赔偿。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又怎么办?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后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可见,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如果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公司请求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呢?

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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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飞   王金萍律师,女,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就职于陕西瀚沃威律师事务所,系一名执业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秉承于“诚信、正义、敬业”的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得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以来办理近百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参与办理了上百起业主诉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为委托人争取了两百多万元的利益。此外,在办理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筑工程欠款纠纷、企业改制等诉讼与非讼案件,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王金萍律师为人正直诚恳、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希望用自己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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