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空气重污染一级应急响应停课通知
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区县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严格落实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备后,按照各自停课方案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含无证园)实施停课。
2、停课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保持应急信息渠道畅通,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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