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西安明确了交通违法举报,将被用于

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天起,交通违法举报内容将被用于处罚。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号令)第二十三条,“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西安交警在年8月18日上线“随手拍”功能基础上,研发上线“交通违法举报”功能。自8月24日西安交警试上线运行交通违法举报审核功能后,截止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例,审核查证后录入例,功能运行稳定,群众反映良好。今天,西安交警支队宣布交通违法举报功能正式上线!△西安市交警支队科技处副处长张淇杰对交通违法举报功能前期运行效果进行说明即日起,在西安市范围内,实时拍摄上传交通违法证据照片或视频,各大队远程审核专员在后台进行审核查证,审核通过后,证据照片自动录入违法库进行处罚,被举报人会实时收到推送告知,举报人将获得个人交通文明积分,同时,还将定期对累计多次被举报车辆进行曝光。据了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西安交警先期将推出七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1)违反限行规定、(2)逆向行驶、(3)占用高速应急通道、(4)摩托车不带头盔、(5)路中间停车、(6)双排停车、(7)消防通道停车。后期支队将持续听取群众意见,优先增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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