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须知

年度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较大变更,若需办理新参保业务的居民,请认真阅读此条信息。

请前来办理居民医保的居民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①居民医保不累计年限,也不累计金额,缴费一年享受一年,不缴费则停止待遇享受。

每年年底预交下一年的费用。不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缴费次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②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居民医保缴费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税务部门,如遇缴费问题可拨打热线咨询,也可前往我市各办税服务大厅咨询办理。缴费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秦农银行以及各办税服务大厅注意年疫情期间,单位全部执行无接触式办理业务,请办理紧急参保或停保的居民准备好以下材料后,拍成照片或扫描件,邮件正文中写清办理什么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添加附件时直接以图片格式JPG添加,不要使用其他格式)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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