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限制报考情况,考生可在填报期间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志愿代表学生的就学愿望,也是招生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慎重选报好每一所学校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行限制考生报考区县对考生投诉的情况核实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西安市2013年城六区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