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收费依据

于是,热力公司向糜家桥社区业主收取80元的“碰口费”就由此而生

糜家桥社区主任赵长荣:这个怎么处理我们也不知道,问题在于两个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

律师:收取碰口费程序上存在问题

西安高新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我的建设成本为什么要提供给你媒体?你拿这个成本你要做什么?我不知道?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丁岩林:其中有一个费用就是叫暖气集资费,当然我们看到的这个说的是管道建设费,实际是它换了一个“马甲”,还是原来的暖气集资费另外一个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供暖企业提供这种供暖服务,这种基础设施管道建设应当是你们来承担的,如果居民把这个钱掏了,就相当于这个管道的所有权是居民的,那你西安市车管所南所热力公司要使用我们的管道应当要付费的

面对两个文件打架的事情,暖气管网费到底该不该收?应该按哪个文件执行?这样的收费到底合不合法?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长青认为,西安市政府下发文件是为了治污减霾,出发点是好的,但关于收取碰口费的规定,无论从程序还是主体上都存在问题

记者:我们肯定是通过这个核算每平米收80块钱合理不合理

2011年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中规定:为规范热力企业收费行为,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建设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那么,既然文件上有明确的规定,热力公司为何还要收取“碰口费”呢?这所谓的“碰口费&rdquo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到底是怎么核算出来的?记者来到高新区热力公司了解情况

采访中,有法律专家还查找到2001年原国家计委与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取消暖气集资费

西安高新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你找西安市物价局和西安市治污减霾办

这名工作人员说的是物价局的规定,但给记者出具的文件依旧是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记者注意到,文件中除了规定向小区收取费用外,还规定了对供热企业降低入网收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但补贴标准并未明确

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长青:从程序上来说,省物价部门也好,市物价部门也好,之前都有规定,是不允许热力公司收取除热价之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外的像这个接口费、入网费等等所以说如果市政府一定要收,那么就必须要废除省政府(省物价局)或者市政府之前的规定,再制定新的可以收费的规定,这样在程序上才是合法的另外在主体上,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是政府的物价部门,应当由物价部门组织群众的听证会,然后来定取能否收费以及收费的多少市政府这么做有越俎代庖的嫌疑所以说市政府的这个文件应当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小区拆除燃煤锅炉之后接入市政集中供暖到底该不该收取管网建设费?去年西安就曾出现过类似的问题,但直到今年供暖期到了,问题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西安市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理清关系,从法规的角度明确收费行为,及早解决好类似的问题,不要让供暖问题西安市雁塔区工商局累积叠加集中爆发,更不要让这些居民们在寒冷中过冬

记者:每平米80元谁定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西安市高新区环保局治污减霾办公室了解情况

两个文件“打架” 管网费该不该交?

那么,这笔钱究竟该不该收呢,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西安市物价局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收费依据,是2013年西安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意见》中规定,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单位要收取费用,其中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天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关于“碰口费”, 2011年的文件禁止收取,2013年的文件却让收取,而且两个文件都在有效执行期,究竟以哪一个为准呢?

高新区环保局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西安市碑林区尚正:我们肯定没有物价局的职能,所以我们不可能定这个暖气的价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糜家桥小区是治污减霾期间的锅炉拆改的一个情况,现在是在区政府管着呢你到我们物价局来,我们跟你说不清这个事情统一说这个178号文件,还是贯彻省上的146号文件,省上那个精神,里边的那个规定碰口费什么的,完全和146号文件是一致的现在治污减霾期间出现的个别小区的锅炉拆改,改接集中供热中出现的问题,人家区政府治污减霾办牵头做这个事情呢

尚正:市物价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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