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各界导报」
西安市雁塔区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雁塔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3.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热线
(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对滞留在我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人:梁卫锋
2.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联系人:李满盈
3.对滞留在我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联系人:雷安卫
4.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旅局,联系人:申明欣
5.对滞留在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联系人:王慧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人:李敏
区医保局联系人:郭瑞华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区民政局,联系人:徐晨
区城管局,联系人:杜敏
8.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人:程冬
9.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滞留我区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为滞留在高速、国道等道路沿线、服务站、交通卡口等区域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区交通局,联系人:常卫锋
10.区农水局:负责排查滞留农村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农副产品物流滞留外地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农水局,联系人:关晶莉
11.公安雁塔分局:负责做好酒店、旅馆等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摸排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对接民政、城管、卫健等部门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因疫受困无固定居住场所人员;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离区人员、车辆予以放行。
公安雁塔分局,联系人:田小明
西安市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关于公布疫情期间滞留碑林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的通告
碑林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碑林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现将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予以公布,请及时与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碑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碑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碑林区疫情防控服务电话
关于公布疫情期间滞留灞桥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的通告
灞桥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现将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电话予以公布,请及时与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灞桥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灞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疫情期间滞留灞桥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部门、街道电话公示
1.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联系-
2.对滞留我区住宿不便的人员,由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联系-
3.对滞留在我区各类经营主体的人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4.对滞留在我区就学人员和滞留学校的务工人员,由区教育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
5.对项目建筑工地中滞留的务工人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灞河新区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白天)-(夜间)
灞河新区建设局联系-
6.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7.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疗保障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区医疗保障局联系-
8.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灞桥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公安灞桥分局联系-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白天)-(夜间)
区民政局联系-
9.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
10.对滞留在我区各交通卡口的外来人员,由区交通运输局提供必要的关心和基本生活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联系-
11.在居民小区(城中村)的滞留人员,由各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西咸新区关于做好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驻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特殊原因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滞留人员如需提供帮助,可拨打新城、街道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咨询电话,西咸新区同时开通了服务监督电话,竭诚为您服务。
西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开航空基地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开航空基地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航空基地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驻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口、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离市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由行业部门或社区进行初审,航空基地指挥部复核批准后,发离市证明。滞留人员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航空基地外地人员,按照行业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1.设立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联系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发展策划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军民融合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经济发展局联系
科技创新局联系
军民融合局联系
7.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8.对滞留我区的外地无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9.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蓝天路派出所、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蓝天路派出所联系
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联系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招商二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
同时,在社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航空二路社区联系
航空第二社区联系
感谢大家对西安航空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5日
周至县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热线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曲街办:-
云塔社区
凤泉社区
城中社区
城东社区
城西社区
淳风苑社区
哑柏镇:-
终南镇:-
楼观镇:-
马召镇:-
广济镇:-
尚村镇:-
厚畛子镇:-
青化镇:-
竹峪镇:-
翠峰镇:-
四屯镇:-
富仁镇:-
司竹镇:-
骆峪镇:-
陈河镇:-
板房子镇:-
王家河镇:-85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