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是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让到会人员举手表决,该6亩地是否应归全体村民所有

2005年10月份,席王街道办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席王老村北边,正在耕种的300多亩耕地,出租给了灞桥区政府所谓的工业园,贝斯特物流中心,每亩每年给村民一次性补偿1600元土地出租后,贝斯特物流中心即进行圈占,在没有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地上建起了3栋办公楼但至今该半拉子工程的大部分土地仍在撂荒中

2.席王街道办和灞桥区土地管理部门非法出卖或以租代征400余亩耕地,造成国家流失土地出让金1800多万元,也已涉嫌渎职

-本报记者 张红光

专家看法

记者回访

据记者了解,6月4日,席王街道办为落实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的会议精神,派包村干部田五昌组织席王村两委及小组长,在席王村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西安市人民政府张宁研究所谓的唐都医院南门外6亩安置用地的权属和开发受益问题的表决会

2006年3月份,席王村委在没有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又以安置被拆迁户的名义,擅自将位于纺渭路以西,席王村以南的96亩耕地,规划为宅基地村民们不明白,西安市政府已经为被拆迁户规划了6亩安置用地,为什么席王街道办和席王村委却要用另外96亩耕地来安置54户被拆迁户呢?这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新的麻烦?是节约土地还是在浪费土地?何况国务院早就发出通知,严查乱批乱占耕地事件,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批占1亩基本农田也要报请国务院批准,但席王街道办和席王村委又做了些什么呢?

2005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为建第四军医大学南门广场项目,对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席王村54户村民实施拆迁在拆迁过西安市人民政府电话程中,西安市政府关心54户被拆迁户的生产生活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于2005年3月22日以51号会议纪要的形式承诺在第四军医大学南门广场项目规划区内,给席王村54户被拆迁户6亩安置用地,用来生产经营该文已下发灞桥区政府、席王街道办事处、席王村村委,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组织落实到位席王街道办将51号会议纪要向拆迁户进行公示,当时被拆迁户十分满意,从心眼里感谢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6月18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采访,几经周折,记者才跟该局耕地保护处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的同志联系上分管集体土地征收的值班员告诉记者:“贝斯特物流中心占用的300亩耕地,没有相关征地手续,征地手续正在报批中”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储西安市人民政府领导备中心副主任范光远告诉记者:“2006年5月18日,经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将灞桥区席王街办席王村、新寺村等21.9364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该地是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东城客运站和自来水加压站两个项目建设的储备地这两个项目现在正在报批中我们从来没有批准席王村占用96亩储备地建村民住宅我们就是供地,不是按照住宅用地挂牌有偿出让,就是按照工业用地挂牌有偿出让,96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就是1800多万元,我们怎能给他们无偿供地呢?”

为了查清贝斯特物流中心占用的300亩耕地和灞桥区政府批准占用的96亩耕地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手续6月15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灞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了解情况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在该局办公室周主任的引导下,该局土地统征办的副主任赵鑫接待了记者,赵鑫告诉记者:“贝斯特物流中心是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西安市发改委已经立项,有关征地手续正在报批中席王村占用96亩耕地建住宅用地,是西安市政府已征收过的储备地,是经灞桥区政府同意给村民建房的划拨用地,虽然用地手续没有批下来,但是安置留地,只要有征用土地的手续,就可以先行建设了这地不归我们管,具体供地情况,你可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了解”

可按照西安市政府的要求,是为解决被拆迁农民生产经营用地和建设用地,让市规划局在项目区内规划6亩土地作为被拆迁村民的生产经营用地,由灞桥区政府负责组织,按照规划统一建设和分配,其建设费用由被拆迁户自行承担,享受西安市人民政府邮编城中村改造政策这6亩安置用地及其建筑物可继承,但不能转让和上市交易文件没有规定这6亩安置用地,是给席王村集体村民的安置用地,更没有规定这6亩安置地应有席王村全体村民来处置该文规定得十分明白,这6亩安置用地是给54户被拆迁户的生产经营用地为什么席王街道办事处不按市政府规定的内容办事,硬要把给54户被拆迁户的6亩安置用地交给席王村委来处置呢?是不是为了“合理”的占用96亩地呢?

但是,2007年以来,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事处席王村村民多次向本报反映,称席王街道办事处迟迟不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给席王村54户被拆迁户的6亩安置用地,致使54户被拆迁户长期无法正常生产、生活

对此事件,本报5月25日以《西安市灞桥区拆迁安置唱“变脸”》为题,西安市在哪个省进行了报道该文见报后,灞桥区政府、席王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表示一定认真落实市政府的会议精神,但至今用来安置席王村54户被拆迁户生产生活的6亩地仍未解决

如此落实

5月28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灞桥区调查采访灞桥区委宣传部部长对记者说:“对席王村54户被拆迁户,用来生产生活的6亩安置用地问题,灞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有关领导表示会尽快督促席王街道办落实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席王街道办书记郭军生和主任高波也表示说:“对于市政府的会议精神我们坚决落实”郭军生书记还表示:“3天时间落实村民反映的3个问题一是落实会议精神二是第四军医大学南门广场项目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 ‘猫儿腻’三是2006年3月席王村用100亩耕地建房问题及贝斯特物流中心项目 (西安公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路主枢纽马家沟货运站,灞桥区工业园)”时至今日,席王街道办音信全无,不知席王街道办有关领导是在有意掩盖事实真相,还是另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清楚的,自2005年至今席王街道办有关领导,欺上瞒下糊弄被拆迁户,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持漠视态度,是不可否认的

在采访过程中,席王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席王村共有村民2000余人,分8个生产小组,有300余户,基本上都有住宅,人均不到0.3亩土地近两年来,耕地被村领导非法强制出卖后,村民基本上已无地可种,席王街道办有关领导对此视而不见

1.席王村委未经批准,擅自出卖或以租代征耕地达300余亩,已涉嫌刑事犯罪

3.席王街道办不执行政府文件,有意曲解西安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将54户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交给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他人来处理,是一种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因为《宪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具体本案,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此次唐都医院南门广场项目拆迁,侵占和处分的是54户的合法宅基地使用权,根本没有损害席王村其他村民的合法权利,怎么能将这54户的合法权益交给他人来处置呢?《村民自治法》也没有哪一条规定,集体组织可以随意处置集体组织成员的合法财产和权益,拆迁补偿安置只是对被拆迁户或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根本没有一个规定说拆迁村民的住房,要对村集体组织进行补偿和安置因此席王街道办让席王村村民集体表决西安市,来处置54户被拆迁户的安置用地是错误的

针对上述情况,本报记者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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