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西安市等地疫情反弹防控措施的通告
自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以来,此轮疫情已外溢、涉及7个省市,阳性感染者已达25人。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10月10日以来甘肃省张掖市,10月11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甘肃省酒泉市,10月14日以来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10月15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贵州省遵义市,10月16日以来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市丰台区,10月17日以来湖南省长沙市返绥人员,或与以上城市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与所在乡镇(社区)、社区管委会、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凡以上抵返我县人员如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执行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凡从省外返绥人员,需于返绥当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需避免和他人接触,主动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四、建议广大居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期无特殊情况不出省,并严格执行人员外出请假、返绥报备制度。
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对抗新冠病毒,请广大居民主动申请接种疫苗,请疫苗接种满6个月人员到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六、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绥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19日
来源:绥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