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高中心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1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教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对实验实训室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机制。根据学校基础条件和实验实训室的专业门类特性,不断完善高校实验实训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构建由中心、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二)全面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控措施,严防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存,严防超量储存。针对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等重点场所,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金属钠、氢气、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典型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一次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集中开展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从中心领导到系部领导,再到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检查实验物品的性质、存储的数量以及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加强实验实训室建筑防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筑防火符合要求,全面提高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做到“一室一预案”,严防灭火过程中引发新的火灾爆炸事故。要建强微型消防站,落实执勤值班力量,配齐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快速处置、灭早打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广大师生和实验实训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初起事故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剖析学校典型火灾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各环节专项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实验实训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落实情况等。排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调查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号)》《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1号)》等文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中心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二)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北京白癜风治疗最权威的医院北京看白癜风哪家医院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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