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日),雁塔分局尾气所执法人员与交警在长安路(南三环)进行联合执法,对该路段机动车进行尾气路检工作,并已对所有超标车驾驶员开具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条例,超标车辆所有人需在15日内,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照或身份证前来我局接受处罚。
逾期未处理将会依法依规对车辆所有人处以元处罚,同时,该机动车将不予年审。
尾气超标机动车所有人可在本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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