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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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为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选聘人数和工作内容

(一)选聘人数:15名

(二)工作内容

1.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民事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受区司法局委托,代理区政府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4.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讨论、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建议;

5.参与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6.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7.定期开展法制宣讲;

8.办理区司法局以区政府名义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西安市范围内各大院校和研究机构副教授以上法律专家,各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副主任以上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2.熟悉区情、民情、社情,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3.应聘人员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行业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处事严谨;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历人员优先选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年3月3日起至3月13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法制办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邮寄报名:报名材料寄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29号高陵区司法局法制办收。(年3月13日截止收件,建议选取邮政EMS)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电子表可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专家、学者需提交职称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律师需提交执业证复印件、所在律所相关证照复印件、律所简要说明介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陕西省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出具的有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五、审查与聘任

(一)审查

1.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接收和审查,提出初步选聘意见和理由,报区政府审核;

2.区政府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二)聘任

1.签约:选聘人员与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区政府颁发聘用证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服务期限:年至年,共2年(具体起止月份以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小伙伴们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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